母女詐騙犯 手法對照表

自由時報 – 2013年11月18日 上午6:10

詐騙說詞

母▲與國民黨高層、政要熟識,有管道投資獲取鉅額利潤。

女▲外派台積電上班的護士,有管道低價且無限量買股票。

偽造證件文書

母▲考試院特考准考證等。

女▲台積電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契約書、派駐台積電健康中心員工認股備忘錄。

受害人

母▲20餘人。

女▲27人(與16人達成調解與和解)。

詐騙金額

母▲約1億2400萬元。

女▲約6550萬元。

一審判刑

母▲最高法院判刑8年確定,新竹地院再判10年。

女▲新竹地院判刑7年4月。

製表:記者蔡彰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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