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車手 被逮還不知違法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22日 上午8:40

〔自由時報記者蔡文正/和美報導〕桃園縣一名16歲高中生,一直想能夠經濟獨立,上網應徵當詐騙集團的車手,首次到彰化縣和美鎮執行取錢工作即被捕,由於這趟任務詐騙集團僅給他2千元車馬費,他光坐高鐵和計程車,車馬費就花到一毛不剩,被捕後懊悔表示,「真的偷雞不著蝕把米」。

警方表示,這名古姓高中生,父母都在中國工作,平時與妹妹一起生活,雖然父母有預留生活費用,但因金額有限,經常每到月底即捉襟見肘,古生因此一直想要有一份兼職工作,日前在網路遊戲中發現,有人上網詢問他是否要工作賺錢,古生進一步詢問後,網上答覆只要聽令前往指定地址取回現金即可,預估每個月至少有3萬元收入。

警方指出,古生被這個金額所惑,當時在網上即允諾想試著做看看,該詐騙集團12月19日中午以網路約古生在高鐵中壢站見面,一名身分不明男子見到古生後,交付2000元現金,要古生搭高鐵到台中烏日站下車,再搭計程車前往彰化縣和美鎮北明路向一名呂姓婦人取回現金,該名男子向古生表明,所取回的現金每1萬元古生可抽取300元的佣金。

警方說,古生不知這項工作就是所謂詐騙集團的車手,依指示於本月19日下午4時許抵達和美鎮北明路欲取錢,由於呂婦先前曾被詐騙過,因此已先向警方報案,警方見到古生露臉立即一擁而上逮捕他,警訊時,古生坦承是替不明人士出面取錢,並不知這是違法行為,警訊後,依詐欺罪嫌將古生移送法辦。

由於古生未成年,警方透過各種管道才連絡上古生的父親,其父親專程從桃園縣中壢市南下看兒子,古生得知要被移送法辦,當場淚流滿面要求父親原諒。古生私下還表示,他為了這趟任務,光車錢就花掉2200元,卻未賺到任何佣金,「真是偷雞不著蝕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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