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個資 高公局:用在收費

中央社 – 2014年1月17日 下午12:37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17日電)民間團體憂心ETC個資遭濫用,高速公路局承諾,用路人個資僅用於電子收費,不能做其他商業用途,高公局會嚴加監督遠通。

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實施以來,問題層出不窮,台灣人權促進會、澄社、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台灣勞工陣線、國道收費員自救會、eTag不爽裝聯盟等共9個民間團體代表,上午到交通部抗議,高呼「eTag全民公敵」、「個資不要BOT」和「還我人工收費」。

抗議團體發表四點聲明:一、要求交通部恢復部分人工收費制度,還給用路人不受監控的國道行路環境,確保資遣收費員權利;二、監察院應對國道電子收費標案進行調查;三、消保會應審查遠通與消費者的定型化契約,修改違反個資條文;四、遠通不得將用戶個資作其他使用。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會長林敏聰指出,政府已經成為財團進入公共事業,經由BOT進而傷害人民工作權的幫凶,加上複雜科技透明度低,有很大的空間容許政府公權力和財團運用個資,呼籲政府保障用路人隱私權,和原國道收費員的工作權。

遠通電收表示,遠通目前只有使用手機號碼通知用路人eTag餘額和帳目資訊,用戶個資沒有做其他用途。

對於民間團體訴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局長曾大仁強調,行車用路人個資只用於電子收費,高公局會嚴格監督遠通,只能作收費使用,不能有其他商業使用。

針對是否可能恢復部分人工收費,曾大仁表示,技術上有困難,很多閘道沒有空間設閘口,門架要搭配人工收費閘口,會讓交通更不順暢。

交通部長葉匡時上午受訪時也重申,與遠通解約要考慮付出的成本,要花多少時間金錢把事情處理完畢,經交通部評估,現階段最可行的方法是嚴厲要求遠通,好好做好服務。10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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