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手輕忽刑責 送法辦才驚覺

中央社 – 2014年2月11日 下午4:38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1日電)台中市警方今天宣布破獲詐騙集團,逮捕15名車手到案,有年輕車手以為刑責很輕,知道要面臨牢獄之災及賠償後才知驚慌。

台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於民國102年10月間接獲詐騙情資,在台中地檢署指揮下,歷經3個多月的蒐證偵查,最近陸續在台中市南屯區、南區、西區及東勢區等地執行搜索,先後將主嫌李姓車手頭等15人拘提逮捕到案。

警方表示,現年20歲的李姓主嫌於去年7月間加入以綽號「阿凱」為首的車手集團擔任招募新車手的工作,並配合大陸詐騙集團成員,行騙國內被害人,再依大陸詐騙集團指示前往被害人約定的處所取款,並分別從詐騙款項抽取0.5%至2%不等佣金圖利。

警方進一步了解發現,詐騙集團在招募新車手時,都會灌輸一些錯誤的觀念,例如「上班很輕鬆、錢很好賺」、「萬一被逮,刑度很輕也不會被關」等。

警方指出,有車手到案後,包括其家屬都覺得詐騙事小,刑度不高,滿臉不在乎的樣子,經警方提示詐欺集團遭檢警查獲並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還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時,嫌疑人與家屬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尤其想到需賠償鉅額金錢及免不了的牢獄之災,頓時紅了眼眶。

警方說,其中一名未成年車手,已被查獲6次,從去年6月間開始,即每天早上7時搭乘高鐵至台北及新北特定的網咖待命,接獲大陸詐騙集團通知後,再前往指示的處所向被害人取款。

警方表示,這名未成年車手前後成功取獲詐騙金額近新台幣300萬元,家屬為取得緩起訴,光是前3次就賠償給被害人和解金超過300多萬元,還有兩起案件的和解金仍協調中,如今重操舊業,家屬擔心可能得賣房產才能籌足賠償金。10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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