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通過更嚴密個資隱私法 德綠黨:谷歌若清白 沒在怕!

作者: 鉅亨網蘇嘉維 綜合報導 | 鉅亨網 – 2013年10月23日 下午2:10

歐洲議會。(圖片來源:維基百科)歐洲議會。(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內情人士指出,歐盟即將設立更嚴密的個人資料隱私保護規定,谷歌及臉書等美國網路科技公司可能遭受衝擊?恐不見得。

歐洲議會民權委員會 (The European Parliament\’s civil liberties committee) 周一以壓倒性票數通過,更加嚴密的資料隱私規定,且若未經許可,將個資分享給非歐盟國家,會處以更高罰鍰達 1 億歐元。

這項決議通過後,歐盟數國未來幾個月內將會加以協商,並簽屬合約,預計明 (2014) 年 5 月即將上路。歐盟第 1 項個人隱私保護規定於 1995 年決議通過。

預料新法上路後,歐盟企業若欲使用個資,都將經過本人同意,且企業想分享個資給非歐盟國家,更需經過歐盟個資監管單位許可,且消費者保留刪除個資權利,可向監管單位提出申請刪除數位資料,包含照片、電子郵件與網路貼文等。

個資立法團體德國綠黨 (Greens party) 黨員 Jan Philipp Albrecht 表示,在美國CIA前分析師斯諾登事件爆發後,顯得個資外洩問題有多嚴重。這項協議一旦通過,將給蒐集大量個人資料的網路公司有所警惕。

Albrecht 指出,歐盟即將嚴格保護個人資料,尤其谷歌 (Google)(GOOG-US)、臉書 (Facebook)(FB-US) 與雅虎 (Yahoo)(YHOO-US) 可能被迫與美國政府分享個人資料後,更不會給予任何寬容空間。

Albrecht 認為,斯諾登事件真的給予歐盟民眾太大省思,新法上路後不是只有針對美國公司,而是世界各地在歐盟有設立的公司皆適用,就連歐洲本土企業也是一樣。

《路透社》記者提問,谷歌等網路企業是否擔心會在歐盟經營不順等問題時,Albrecht 說:「我相信他們絕對不會有任何經營不順等問題。」因為只要網路公司能透明化個資保存時間及使用去向,就不會有違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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